释义 |
法律分析:审判监督权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所进行的 监督 ,包括 刑事审判监督 、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审判监督。 将审判监督权配置于 检察机关 也是世界许多国家的做法,在 大陆法系 国家更是一种通行的做法,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