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结婚后才赠与的陪嫁财产,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就认定陪嫁的东西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或者是结婚前就只要女方的,则陪嫁的东西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一、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在法律意义上,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视为赠与行为,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情况判断。登记结婚前的嫁妆应视为女方家属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登记结婚后的嫁妆,女方家属未明确表示是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与;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嫁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应视为财产的所有权。 二、离婚陪嫁钱怎么处理 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离婚能不能分割嫁妆 离婚时能不能分割嫁妆要看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能分割,如果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的,则不能分割。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前就获得的,则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否则嫁妆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