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过错应当通过以下行为定性,即当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重婚、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在外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时,就可以认定其在婚姻中具有过错。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让该方当事人依法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才现配偶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