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孙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但是如果发生代位继承的话,孙子是可以先得到继承的。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孙子的父亲在孙子的奶奶之前去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孙子可代为继承应由其父亲继承奶奶遗产的部分。 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二、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被代位继承人等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四、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且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限制。 五、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较多时,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六、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的产权证或其他遗产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如何进行房产继承: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