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授予的条件 |
释义 |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发明专利授权条件需具备三性,即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 什么是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现有技术应当是在申请日以前公众能够得知的技术内容。换句话说,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应当注意,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所谓保密状态,不仅包括受保密规定或协议约束的情形,还包括社会观念或者商业习惯上被认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形,即默契保密的情形。 然而,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反规定、协议或者默契泄露秘密,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公众能够得知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也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 三、 什么是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专利权作为一种私权利,同样不能侵犯别人的在先权利,实践中,特别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其载体多为照片和图片,这些照片或图片应当是申请人设计的新的技术,但有时一旦采用别人享有著作权的在先合法权利载体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则在后的外观设计专利则构成了对在先的著作权的侵犯。 简单的说,申请专利时,相对于将要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设计,不能侵犯别人申请日前已经享有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各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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