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构成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 |
释义 | 构成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条件有: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上表现为组织和利用邪教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形;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指长期从事组织邪教活动的人;主观上是过失。 二、如何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组织和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三、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是什么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管理秩序。会道门、邪教组织、迷信活动不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欺骗他人,造成他人死亡,严重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传播迷信邪说,欺骗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实践中,他们大多是道首、头目、邪教组织的领袖、神汉、巫婆等;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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