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住房就业补贴怎么申请 |
释义 | 申请流程: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高校毕业生住补贴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补贴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已获省级财政10万元生活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 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技师、高级技师每月补贴1000元。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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