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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孩子两岁仍可享受生育津贴吗?
释义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及工资支付标准:女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产假期间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顺产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期满后,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是不可以的。
    1、生育津贴申请条件:至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满足条件的,在分娩的次月15日起,自分娩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提交材料到所属的医保中心办理。)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按照当地有关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顺产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满后,在符合当地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拓展延伸
    生育津贴政策:孩子两岁后是否还能申请?
    根据现行的生育津贴政策,孩子两岁后是无法再申请生育津贴的。根据相关规定,生育津贴是为了支持家庭在孩子出生后的早期阶段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然而,随着孩子的成长,两岁被视为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因为此时孩子通常已经能够自主进食、行走和进行基本的自理能力。因此,政策制定者认为,在孩子两岁后,家庭的经济负担相对减轻,不再需要额外的生育津贴支持。然而,家庭仍然可以享受其他相关的福利和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得到适当的支持和照顾。
    结语
    根据现行生育津贴政策,孩子两岁后无法再申请津贴。政策制定者认为,孩子在两岁时已具备基本自理能力,家庭负担相对减轻,不再需要额外支持。然而,家庭仍可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和社会保障,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照顾。请咨询当地医保中心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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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1: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