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止后再算6个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相关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其本质是时效计算的暂停,等到法定的暂停情形消失后,继续开始计算。因此,并不是再算6个月。可以理解为暂停了多少时间,后面就延长多长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