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法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
释义 | 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如下: (一)、国际上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其起始原因在于发展中国家保护自己的传统民族文化,从而提出扩展 著作权客体的要求。 此前,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都可以大量无偿地使用发展中国家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为防止篡改、歪曲、擅自使用民间艺术作品的现象 发生,实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著作权贸易方面的平衡,一些国家和地区先后将民间文学表现形式列为著作权客体加以保护。 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伯尔尼 公约》1971年修订本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作为“不知作者的作品”的一种特例来处理,其目的在于反映发展中国家的法律要求,同时又使大多数成员国特别是发 达国家能够接受。该公约第15条第4款规定,各成员国在书面通知《伯尔尼公约》总干事的前提下,可以给不知作者的、未出版的,而又确信于本公约成员国之作 者的那一部分作品提供法律保护。 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为发展中国家制定了《突尼斯样板版权法》,其中专门规定了关于“本国民间创作的作品”的保护条款。1982 年,又正式通过了《保护民间文学表现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条例》。 迄今为止,采用著作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是发展中国 家,如突尼斯、玻利维亚、智利、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等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1989年生效的英国著作权法按《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标准与范围,在第169条 中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给予了保护。 (二)、我国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产量丰富,数量众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予以保护,有助于挖掘我国的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民间经济,增 强民族团结,并有助于实现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著作权贸易的平衡。 鉴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殊性,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究竟 如何保护,目前还未有一个完整的方案。 2.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法律保护 1、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司法保护上确立了以下重要原则: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由产生、传承该作品的特定区域民族群体共同享有,依法成立的民族区域政府有权代表该区域民族群体作为诉讼主体主张权利;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改编等再度创作,无须经过许可,也不需支付相关费用,但不论以任何方式使用均需标注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名称;对于不当利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侵权行为给创作和传承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族群体精神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适用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2、发展中国家是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纳入世界知识产权体系和国内版权法的倡导者。发展中国家之所以重视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一方面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是其国家历史和文化形成的基本要素,另一方面是他们不能容忍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他们所拥有的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无偿的占有和任意的歪曲。 3.如何保护我国的民间文学作品 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和发展,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和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异彩纷呈,但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基于上述的背景,分析了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出应该建立一个多层面、多途径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包括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相关公共政策的扶持、行业协会作用的发挥以及媒体的宣传策略,来保护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 目前现状问题及对策: 1。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学科理论的建构还不够完善; 2。 这样,在我们面前又提出了一个如何协调民俗文化学的建设与建构民间文艺学的学科理论体系的关系问题。 3。 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特质尚缺乏深层、系统的认识和总体的把握。 4。 从更大的空间范围内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进行比较研究,尚待起步。 5。 探讨当前少数民族社会文化转型期文化与文学内在联系,加强建设各民族社会主义新文学的研究,应当引起关注。 4.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特征有哪些 特征有: 1、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丰富。 《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第二条规定,民间文学表达形式包括: (一)口头表达形式,诸如民间故事、民间诗歌及民间谜语; (二)音乐表达形式,诸如民歌及器乐; (三)活动表达形式,诸如民间舞蹈,民间游戏,民间艺术形式或民间宗教仪式; (四)有形的表达形式,诸如: (1)民间艺术品,尤其是笔画、彩画、雕刻、雕塑、陶器、拼花(拼图)、木制品、金属器皿、珠宝饰物、编织、刺绣、纺织品、地毡、服装式样; (2)乐器; (3)建筑艺术形式。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有文字、口述、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等作品。 生活习惯、传统礼仪、宗教信仰、科学观点不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2、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是创作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 这个社会群体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是本民族的某个村落,还可以指几个民族。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属于创作、保存该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社会群体。 5.如何保护珍贵的民间艺术,并使之发扬光大 从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法律特征出发,对民间文化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予以探讨和分析,提出了一些关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具体设想,以期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之立法有所助益,同时希望对于挖掘民族文化遗产、弘扬和繁荣民族文化有所帮助。 一、民间文学艺术涵义的解读 民间文学艺术本属于传统文化(或传统知识)的一部分,但由于其特殊性,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会议中成为与之并列的一个独立议题。 二、民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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