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财务制度是集团最重要的规章制度,须由公司总部统一制定。 2.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到下属企业统一执行。 3.财务制度的效力: (1)对核心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强制执行,全部适用,不打折扣; (2)对参股的关联公司,有一定约束性,最好能遵守执行; (3)对协作企业有指导性,建议其参照执行。 一、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原则 企业集团名称的登记原则有: 1、企业集团名称应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执行,企业集团名称可以有简称。 2、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子公司可在自己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参股企业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在自己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3、经核准的企业集团名称可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但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二、法律对于旷工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并无对旷工处罚的具体规定,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应当予以除名,可是该条例已经废止。 企业对员工旷工的处罚: 1、《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2、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3、至于对旷工的处罚与安全积分和年终奖金挂钩,也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因为各个公司的经营特点不同,可以制定侧重点不同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比如有的公司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对劳动纪律会松一些。有的公司24小时运行,不允许岗位缺人,就得严肃劳动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