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申请廉租房怎么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廉租房需本人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向当地的街道办提出申请,网上暂不接受申报。以北京东城区为例,其申请程序如下: 1、社区居委会审核申请家庭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房本的原件,根据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咨询登记并发放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 2、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交报的申请廉租住房情况《核定表》及材料进行初审; 3、街道住保办对《核定表》及材料进行复审,对提交材料不合格或不完整的家庭返回社区居委会补充材料; 4、街道住保办复审通过的家庭由社区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 5、对人户分离的家庭填写《政策类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协助调查函》及《北京市政策类住房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 6、社区领取并填写公示单进行公示(10天) 7、对社区入户调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填写《核定表》; 8、《核定表》进行网上录入; 9、街道住保办通知申请人填写申请家庭信息确认单 10、《核定表》盖章; 11、按照审核时限向区住保办上报审核后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及材料,同时打印上报区住保办廉租房名单; 12、通知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家庭到街道住保办办理廉租房签约手续,租平房的要先到区房管部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合格的才可以出租使用。楼房的可以直接签约。签约时要求需携带市级备案通知单,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本原件复印件、房屋出租人工商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要写委托书,并带好委托人身分证的原件、复印件。 13、街道住保办负责每年廉租房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时低保家庭需提供低保证,低收入家庭填写《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配租家庭基本情况复核表》,相关部门盖章,进行上一年家庭总收入的核定,符合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廉租房租金补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终止。 14、每月15日将本月续签合同、终止、停发、停后新签、新签家庭名单汇总后上报区住保办。 15、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等待区房源信息,有房源后及时通知符合实物配租家庭条件的参加选房。 法律依据: 《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一、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 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下同)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二、整合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资金渠道 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 从2014年起,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以及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由财政部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投资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投资,并向西藏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藏区、新疆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所辖的南疆三地州等财力困难地区倾斜。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 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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