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看守所的人会将钱交到犯人手上。 进看守所的时候钱物都会交给看守所代为保管,会帮助在押人员建立一个个人账户,可以消费。一般只能买方便面、豆奶、咸鸭蛋、苹果、洗发水等生活必需品。每个月还有额度限制,不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可以约定在看守所内给对方东西,出了看守所,以货币形式偿还。但看守所内没有纸和笔,出去了对方不认就没法。另外,出去的时间也不一样。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拘留中心会为每个犯人制作一张银行卡的。得到银行卡后,就可以通过银行卡给囚犯打钱。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