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软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为了促进软件企业的稳定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首先,针对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软件产品开发和服务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减按25%的税率征收;如果符合特定条件,还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此外,对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其次,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从0%到15%不等的优惠税率;同时还可以选择适用2.5%的优惠税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除了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软件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我国还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例如,国家科技部设立了“双软企业”(软件企业、信息服务企业)认定,对获得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为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还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