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儿子与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如果儿子享受了父亲更多的财产,就应多尽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者基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闹嫌纯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液咐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