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施MBO的积极意义 |
释义 | 作为重组并购的重要形式,MBO在我国的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1、MBO有助于实现公司产权结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过高,并且还实行实缴制,在我国很多公司中往往存在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现象,即所谓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虚置,一股独大实际上演变为内部人控制的产权基础,极易发生经济学上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通过实行 MBO,公司管理层购买本公司股份,使得公司管理层成为本公司股东,由内部人控制成了内部人参股,改变了公司的产权结构,有助于降低公司运作的委托代理成本,使管理层与公司的利益相协调,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2、MBO有利于建立规范、长效的激励机制。我国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只是初步解决了短期激励问题,但在经营者长期激励问题上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证研究表明,股东财富的变化与管理人员持股比例正相关,对于高科技企业,MBO的激励作用更加明显。一方面,管理层拥有企业的股权,有利于释放经理人的才能,激发经理人的积极性与潜能,促使其进行致力于进行具有长期效益的改革,使企业最大限度受益;另一方面,MBO使企业产权多元化,特别是机构股东的介入,使监督更加有效,从而实现激励与监督的和谐统一。 3、MBO是优化国有资本存量的重要手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英、法等国曾经大规模地推行国有经济民营化,MBO作为国有经济转轨的重要手段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国家要从竞争性企业退出,有步骤、有秩序的实现国退民进,是目前国有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提出了包括配售、股权调整、开辟第二市场、预设未来流通权、权证、基金、其他(包括存量发售,股债转换及分批划拔)等除MBO外的七类国有股权减持新方案。实际上,国外的成功经验证明,MBO可以在国有股权减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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