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临空区初步规划确定的范围,21个村庄包括:大西庄东村、大西庄西村、小西庄、三角湾村、南庄一村、二村、三村、四村、胶东村、麻东、麻西、葛埠岭、荒庄、大半窑、小半窑、周家庄、三官庙、葛家庄、大麻湾一村、二村、三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