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东开,因为以前的租赁合同中双方以及中介都没有提到发票的事情,房东房客都是自然人(不是公司法人)。开发票要到税务部门去代开。涉及到税收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因此,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功要签订关于税收由谁来承担的补充合同。一般来说开始就提到税收的问题,税收应该由房东来承担的,但是房东可以通过提高租金来抵消税收的支出。所以说开始房客没有提出要发票,也有他的部分责任。这样双方度有过错,税收由谁来负担,最好的协商结果是各承担一半税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