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的保护模式有两种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前者是指禁止他人在与商标所有人相同或者近似的行业注册或者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允许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后者是指禁止他人在任何行业注册和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包括与驰名商标不同或者不同的行业。法律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