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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新生入学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一、湖北新生入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办理联系方式及地址可在“湖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资格审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附件)为主。
    4、预签合同: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电子《借款合同》,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拿一份电子合同的印刷件。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应尽量工整,保持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签订合同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合同中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5、打印《受理证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见附件《受理证明模版》,上面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学生裁下上半部分交给高校,下半部分“支付宝密码”自己留存,如《受理证明》“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二、湖北新生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三、湖北新生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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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