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属性: 一、撤销变更登记不具备行政处罚的本质特征; 二、立法体例表明撤销变更登记不是行政处罚; 三、撤销公司变更登记的其他法律属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四十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