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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急性肾小球肾炎被拒赔,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中的条款。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告知疾病历史为由拒绝赔付,需要看具体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是否存在不公平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订立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用途、成分、生产者、有效期限等情况,事实无误地和消费者作出说明。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被保险人应当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确实存在保险公司违约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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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