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就是该领养人需要满足以下法定的条件: 1、当事人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能力,能够提供一定的教育; 3、未患有禁止收养子女的疾病; 4、没有法律禁止领养的违法犯罪记录; 5、30周岁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