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牌还没到期可以续下一张临牌吗 |
释义 | 不可以的。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 汽车临时牌照未到期,不能继续办理临时牌照;可以办理正式牌照。如果临时牌照到期还没有办理正式牌照,百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临时牌照。但是临时牌照不是可以无限次办理的,一辆新车最多可以办理三次度临时牌照,三次过后不予办理。 不行的,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专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属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 不行的,如果是新车临牌,4s提供的临牌到期,视当地情况而行,如不需车到zhidao,可带手续直接去车管所办理。如需车到现场,查的松的或者交警队有关系的,带上手续就那么开过去就完事了。如果是车管所发的临牌,证明你上户已完成,等待牌照回来安装专即可。 新车第二次续办临牌方法: 1、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下载"交警12123",网上办理临牌续期,随后临时号牌会寄到家。 2、带齐相关资料到车管所办证大厅表格发放窗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登记表》; 3、缴费后车主凭发票到原办理机动车业务窗领取临时号牌即可。 在办理临牌时需要的资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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