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调解协议可以撤销,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一方欺诈、胁迫对方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但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一年内未申请或放弃撤销权,则消灭。 3、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反悔。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应符合以下情形: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2、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得不公平的,一方利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人民法院不得撤销。但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申请撤销,或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3、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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