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数人基于主观上的关连共同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 2、客观关联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 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己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