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孩子不需要办准生证。具体如下: 1、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提交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办准生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