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国标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