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证明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办理吗 |
释义 | 生育证明不一定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准生证,可以父母双方、父母一方或其他具有相应权利的人,携带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初婚初育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计生办进行办理。 生育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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