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 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根据《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重婚罪。而这里的重婚,既包括配偶一方又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也包括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所以,如果虽然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但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仍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条件,不构成重婚罪。只有配偶一方以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才属于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与他人同居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对此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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