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死后口头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身处危急时刻,即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自然灾害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 2、遗嘱人立遗嘱时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要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4、遗嘱表示的是遗嘱人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无效口头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无效口头遗嘱的条件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