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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违法,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员工工作时违反公司纪律,将直接损害公司的利益,一旦违纪被公司查出,员工需要承担相应的惩罚,那么,公司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得看是否满足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就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过这个规章制度需已经公示,并且公司员工们也同意了的;
    3、公司员工有严重失职,甚至是营私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跟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公司提出,还是拒不改正的;
    5、员工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员工正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其实员工违纪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公司已经向员工们公示了规章,并且员工们也接受了的,那么员工再有违纪行为,公司则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员工违纪并满足以上法定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选择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由于员工违纪属于过错情形,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也不用负担经济补偿金。
    最后,一般员工违纪时情况不严重的,公司也不能任性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发现公司有这种违规行为的,利益受损的员工可以积极申请劳动仲裁,并且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通常,公司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员工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要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2)对员工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者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3)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出现以上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只是简单的依据员工在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便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并解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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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