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户口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if!supportLists]1、[endif]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和自身条件的差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多分给残疾人;如果双方都是残疾人,则应照顾其中一方或残疾程度较重的一方;,[if!supportLists]2、[endif]在处理住房方面残疾人应享有优先权。其中包括: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分割。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予帮助;,3、离婚时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应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