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车子给女方需要过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车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车子分配给对方,则需要到车管所进行过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例如:2001年的普桑评估价为6万元,过户手续费:6万元×5‰=300元。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如果该车实际成交价为5.6万元,还是以评估价6万元为基准计算。其他费用: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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