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担保期限约定不明?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约定的不明确,不能根据其约定确定一个明确的期限的,可认定为担保期限约定不明。在该情形下,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一、借钱担保人的期限 借钱担保人的期限如下: 1、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担保期限即依约定;如果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没有约定债务期限的担保期间如何去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三、借条担保人有效期有多长? 如果当事人对于担保期限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担保的有效期;如果没有约定的,担保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约定担保有效期的时候需要注意,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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