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年人与未满十八岁女孩同房属于犯罪行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若女性已满14周岁且自愿的前提下发生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但是成年人如果故意与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或者女孩已满十四岁,但并非自愿,成年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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