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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沙县小吃是否是集体商标
释义
    沙县小吃是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一、申请集体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需要的材料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申请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4、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商标归哪个部门管?
    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是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也称“国家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国家商标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商标的注册工作,办理商标异议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补证、注销等有关事宜,指导、协调、组织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研究拟定商标注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商标国际条约、协定在中国的具体实施及承办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
    三、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哪些区别
    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有下列区别:
    (1)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但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某组织;普通商标则表明来自某一经营者。
    (2)集体商标只能由某一组织申请注册;普通商标则可以由某一组织或某一个体经营者申请注册。
    (3)申请集体商标的,必须提交使用管理规则;申请普通商标无此要求。
    (4)集体商标不能准许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普通商标可以许可本组织以外的成员使用。
    (5)集体商标准许其成员使用时不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6)集体商标不能转让;普通商标可以转让他人。
    (7)集体商标失效后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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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