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卖房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嘛? |
释义 | 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卖房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嘛? 我国《民法典》规定,卖房,只需要房产证有名字的一方就可以交易房产,但是这种情况下交易存在后患。如果房产证有双方的名字,那就需要双方到场的。 如果该房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财产也是属于双方的,双方拥有共同的处理权,因此,卖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一方不能到场的也应该出具一份同意交易的声明。如果没有经过一方的同意擅自处分了房产,那么受蒙蔽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的。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应该如何去样过户 如果房产证是婚前取得,所婚前财产,可以单独处理房屋,但最好还是大家商量一下比较妥当。若房产证是婚后取得,所夫妻共有财产,任何一方不可以单独处理房屋,卖房屋需要商量同意后,才能进行,否则所非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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