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
释义 |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凡就学的所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根据规定减免其学费: 1.烈士子女; 2.孤儿; 3.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 4.当年入伍及退伍返校学生; 5.“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 6.其他国家规定或学校政策规定予以减免的情况。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它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学费减免的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中南民族大学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及孤儿证、残疾证、烈士子女等相关证件证明复印件。 2.学院初审。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家庭经济情况、在校表现和孤残烈士子女证明、成绩排名等),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学费减免意见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财务处按规定进行学费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九条 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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