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 自愿离婚 并已对 子女抚养 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 离婚 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 结婚登记 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 离婚手续 。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