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一方能卖掉吗 |
释义 | 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一般是没有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卖给他人的,构成无权处分,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买卖有效,另一方只能要求相关赔偿,房屋买卖是有效的。 一、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3、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5、农村房屋买卖要谨慎,对于此类交易,法院是以认定无效为原则。想要有效的话,要求是买卖双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经过审批。 二、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夫妻双方都签字吗 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必须要夫妻双方签字,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怎么体现的 关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的体现:房屋虽然只登记于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另一方不予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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