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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眼睛受伤后如何评定残疾等级?
释义
    眼睛工伤评残等级及赔偿规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不同眼睛损伤对应不同伤残等级和赔偿。劳动者需申请工伤认定,并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承担的比例范围内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如无劳动关系证据,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法律依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等。
    法律分析
    一、眼睛工伤评残等级是怎样规定的?
    眼睛损伤不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0)双眼矫正视力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二、因工伤眼睛视力减弱该怎么赔偿?
    劳动者因眼睛视力减弱,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眼睛工伤评残等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规定。不同的眼睛损伤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劳动者应在病情稳定后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才能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内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劳动者可获得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补偿。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请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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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