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6)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建筑工程合同订立原则是哪些 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协商一致成立合同;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公平、诚实信用、善良风俗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黑白合同应该怎么结算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不论该中标合同是否经过备案登记,均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黑白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常见的现象,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极易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的隐患,损害各参与主体的利益,甚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又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论中标合同是否经过备案登记,两份合同均为无效;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将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在施工中具体履行的那份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怎样克服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问题 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 往往在备案合同以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所谓的黑合同。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性质内容不一样的应当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双方发生纠纷一般以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这也就是对于黑白合同的处理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已经失效,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一律平等的原则;自愿原则;公平的原则;诚信原则;合法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以及保护环境的原则等。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具体指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该内容由 杨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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