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需要特别注意条款中的继往病史条款,因为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情况,导致出现重疾时保险公司可能会以隐瞒病史为由拒绝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前必须先证明被保险人隐瞒了重要的病史信息,并且该病史信息与被保险人患病的原因或者导致患病的危险性有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对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有关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保险人应当证明其履行告知义务的程度以及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保险事故的后果无关。” 因此,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需要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情况,避免因未如实告知病史信息而导致的拒赔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