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原房主把原来的购房资料给了。一般情况下,卖方并不需要给买方提供这些资料。房子既然过户了,所有权发生转移,他原来的相关资料已经成为历史档案失效了。现在法律在册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就是。他的历史资料可能对于跟他过户以及过户时缴纳相关的营业税等税费有关系,过户一完就失效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