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金可退款的法律依据如下: 1、当事人可以约定其中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应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双方签订定金合同需要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合同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但是,合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双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合同约定数额的,可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当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合同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双方合同目的的,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在过程中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