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规定,成年人下落不明的,不确定具体原因的,其近亲属可以在三个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如确定失踪人员存在被侵害的证据的或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纠纷的,可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能遭到犯罪行为侵害而下落不明的人员: (一)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二)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三)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四)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小时的; (五)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六)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七)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