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工合同纠纷怎么开庭 |
释义 | 法庭流程包括: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和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最终评议和宣判。法庭调查包括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据等,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等。最终由法官评议并做出裁判。 法律分析 一、首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二、其次,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如下顺序进行: 1. 当事人陈述。 2.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 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4. 宣读鉴定意见。 5. 宣读勘验笔录。此时,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如下顺序进行: 1.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3.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4. 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五、评议和宣判。法庭辩论或被告人最后陈述结束后,法官进入评议室评议并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 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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