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保第一,家防为主,互相监督,群防群治。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第三条 个人健康防护。(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商场内要一直佩戴口罩。(二)保持安全距离。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三)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