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如何偿还债务? |
释义 | 破产程序中,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一定顺序清偿职工债权、税款和其他债权。破产申请包括申请、立案审查、案件受理、债权申报登记、债权人会议等步骤。申请破产保护的债务人需具备法人资格,国有企业还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破产案件的管辖权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分析 一、破产之后债务怎么还 破产程序当中,破产财产应当优先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进行清偿,然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伤残补助、医疗费、抚恤费以及欠职工的应当划进职工账户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费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给职工的相关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相关税款以及除了第一项的相关费用以外其他应缴社保费用。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申请手续 1、破产申请,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受理案件后的工作,债权申报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将暂停,公司将继续运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破产程序终结的认定,企业注销登记。 三、申请破产保护的方法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破产案件首先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分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破产程序中,债务的清偿顺序依次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权益、相关税款和社保费用、普通破产债权。破产申请手续包括破产申请、立案审查、案件受理、债权申报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和破产清算。申请破产保护需满足法人资格,国有企业还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或债务人,具体管辖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破产程序终结后,企业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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